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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第一期见习、生产人员招募(招聘)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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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交投集团),是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是云南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主力军、云南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云南综合交通全产业链经营实体,资产总额近800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运营管养高速公路6180余公里;下设28个二级单位,现有职工1.9万余人。

昆明西管理处是云南交投集团下属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昆安(昆明至安宁)、安楚(安宁至楚雄)、楚大(楚雄至天申堂)、楚广(楚雄至广通)、武昆(武定至昆明)、永武(永仁至武定)、武易(武定至易门)、昆明西北绕城、武倘寻(禄劝段)、楚姚(楚雄至大姚)、新楚大(楚雄段,含姚安匝道收费站)高速公路以及楚南(楚雄至南华)一级公路的养护、收费运营管理等工作。管理处下设楚雄、富民、昆楚3个分处,现有职工2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含见习岗位、生产岗位):收费员、内保员共计70人。具体招聘对象及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2023年第一期见习、生产人员招募(招聘)统计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人岗匹配、择优录用原则。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

2.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招聘)对象专属条件

1.见习人员:普通高校、中职院校毕业2年内(2021年4月1日以后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18-24周岁(1999年4月1日-2005年2月28日之间出生)失业青年;

2.生产人员:高中(含中等专科、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原则上18-30岁(1993年3月1日-2005年2月28日之间出生)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5.与云南交投集团及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限内的;被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6.应聘者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受聘任职非上市企业等;或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投资入股、任高管的企业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等情形的。

7.应聘者与管理处现在职员工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其他被认定为不得报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2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详见“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发布的招募(招聘)公告,除采用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外,不接收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失业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及信用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者网络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结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及信用核查(现场确认)。

1.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岗位所属分处通过报名系统审核。满足本公告报名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

2.资格复审及信用核查(现场确认)

由管理处统一组织岗位所属分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本人须持身份证、近一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失业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退工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登记记录等任意一项资料)、职称证(如有)、职业资格证(如有)、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原件,并签署承诺书、个人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情况申报表进行信用核查。资格复审及信用核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以下情形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现场确认资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

(3)资格复审中不满足报考条件的;

(4)应聘者及其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情况审查不合格的;

(5)征信记录中有逾期仍未还款或恶意欠款的;

(6)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7)其他被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三)笔试、心理测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及信用核查合格的应聘者,由管理处通过报名系统发送笔试及心理测验通知书至应聘者提供的个人邮箱中,由应聘者自行打印,并持通知书参加笔试和心理测验。

笔试为闭卷考,不指定辅导用书,由管理处自命试题,主要对应聘者安全常识、社会热点、逻辑思维、个人价值观等方面进行测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笔试开考45分钟后,应聘者可交卷。交卷后开始心理测验(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注册、答题);心理测验主要对笔试人员的心理成熟水平进行测验,测验结果做为招聘的重要参考。笔试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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